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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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歲計及會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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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第8條的規定,財政部金融局設有會計室,並置一名會計主任。該職位的等級範圍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根據法律的規定,負責處理歲計和會計相關工作。此外,根據本條例所規定的員額,局內可以調派相應的工作人員擔任該職位。 依據參考資料,根據公職人員考試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等相關法規,各機關或構所編制的職位等級與提敘標準可以參照官職等級對照表。例如,在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對照表中,針對公營金融事業機構的支薪職等和行政機關的薦任職等之間的等值關係進行了標準化的安排,以避免轉任年資之採計失衡。該表的制定經過相關機關的會議討論和研商,並經過審慎的考慮和決議。 另外,根據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15條,公務人員的薪資等級提升應該按照年資進行核計,並非根據考績或考核的結果來決定。而金融事業機構人員的薪資結構中並沒有基本薪資和年功薪資的區分,根據該規定,符合晉升薪資等級的年資應該是按年計算的,而不是根據考績的結果。因此,該法規的適用是自然的解釋。 綜上所述,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第8條規定了財政部金融局的會計主任職務及相關規定。而根據相關法規,機關或構所可以參照官職等級對照表來訂定職位等級和提敘標準。另外,公務人員的薪資提升應該按照年資進行核計,並且金融事業機構人員的薪資結構中沒有基本薪資和年功薪資之分。
立法沿革 1 版
(0800517 制定)
本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歲計及會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立法理由明定設置會計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明定設置會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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