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處務規程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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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掌理本部人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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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處務規程第10條,人事處負責處理財政部內部的人事事項。這包括招聘、考核、晉升和調動等相關事務。該條款確立了人事處的職責和權限,以確保人事事務的運行以及公務員的管理符合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參考資料: - 財政部處務規程 [網址] (https://www.mof.gov.tw/Pages/Data/14630/0b7e3396-8106-4410-92b5-209a0c5fc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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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