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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辦事細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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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為推進工作,溝通各組、室意見,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每週舉行會報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報。 會報由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及組、室主管組成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該條規定了財政部賦稅署辦事細則中進行會報的內容。根據該規定,為了推進工作、溝通各組、室的意見、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財政部賦稅署每週舉行一次會報,並且在必要時可以召集臨時會報。會報的成員包括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以及組、室的主管。具體來說,這些人將參與會報討論並做出相關的決策。透過會報的方式,財政部賦稅署可以有效地將各個部門的意見和需要進行協調,以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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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政部賦稅署辦事細則第 20 條規定:「本署為推進工作,溝通各組、室意見,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每週舉行會報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報。 …」(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政部賦稅署辦事細則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