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接收保管組、管理處分組、改良利用組、資訊室、法制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事細則第3條規定了該局設置的各個組室,包括接收保管組、管理處分組、改良利用組、資訊室、法制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參考資料: -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官方網站上的組織調整方案 (https://www.fnp.gov.tw/ct.asp?xItem=182789&CtNode=9534&mp=355) 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官方網站上的資訊,該局於組織調整方案中明確規定了各個組室的職掌和功能。例如,接收保管組的職掌是負責接收並保管國有財產,管理處分組的職掌是負責管理和處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組的職掌是尋找財產改良和利用的方式,等等。 請注意,由於資料沒有提供具體法條的內容或案例,以上回答僅基於常識和一般知識。如果需要更具體和確定的解釋,請參閱相關法律文件或諮詢相關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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