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室掌理國有財產業務電腦化規劃、開發、推動、維護及教育訓練等業務,分三科辦事。 一、設計科辦理左列事項: (一) 作業系統之規劃。 (二) 作業系統可行性研究。 (三) 作業系統之分析與設計。 (四) 應用程式之撰寫測試及維護。 (五) 電腦作業規格標準化之建立。 (六) 各項訓練計畫之研訂。 (七) 其他有關電子作業之規劃分析及設計事項。 二、資理科辦理左列事項: (一) 作業程式及資料檔案之管理。 (二) 輸入、出資料之管制。 (三) 資料管制有關規定及文件之建立及修訂。 (四) 週期性作業管理制度及文件之研訂。 (五) 其他有關資料管理事項。 (六) 不屬其他科業務之處理。 三、機作科辦理左列事項: (一) 電腦系統之建置及更新。 (二) 電腦系統之管理與維護。 (三) 系統工程之支援及諮詢服務。 (四) 電腦系統之操作。 (五) 有關操作之安全管理。 (六) 其他有關機器操作事項。
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事細則第 7 條的規定,資訊室負責國有財產業務的電腦化規劃、開發、推動、維護和教育訓練等業務,並分為三個科: 1. 設計科負責以下事項: - 计算机操作系统的规划。 - 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可行性研究。 - 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分析和設計。 - 編寫、測試和維護應用程序。 - 建立電腦操作規範標準。 - 制定各種培訓計劃。 - 其他有關電子操作的規劃、分析和設計事項。 2. 資理科負責以下事項: - 作業程式和資料文件的管理。 - 輸入和輸出資料的控制。 - 建立和修訂與資料管理相關的規定和文件。 - 制定週期性作業管理制度和文件。 - 其他有關資料管理事項。 - 處理不屬於其他科業務的事項。 3. 機作科負責以下事項: - 建立和更新電腦系統。 - 管理和維護電腦系統。 - 提供系統工程支援和諮詢服務。 - 运行電腦系統。 - 相關操作的安全管理。 - 其他有關機器操作的事項。 以上信息來自《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事細則》,根據該條例的規定,資訊室在國有財產業務的電腦化規劃、開發、推動、維護和教育訓練等領域具有相應職責和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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