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印信之典守。 二、公文收發與遞送。 三、公文繕印、校對及其他例行文書事項之處理。 四、檔案管理與維護。 五、本局營繕工程之辦理。 六、財物購置、保管、核發、報廢變賣與處理。 七、公務用動產、不動產管理與維護。 八、工友(司機)進用、管理、訓練、考核獎懲與工作調配。 九、事務管理工作之檢核。 十、施政計畫之彙報與管制。 十一、上級交辦案件、立監兩院及其委員會交辦案件、人民陳情案件、訴願案件及其他重要施政案件之列管與追蹤。 十二、新聞剪報。 十三、公文時效管制與公文查考。 十四、研究發展計畫管制與執行。 十五、研究發展成果彙整與報核。 十六、行政革新及為民服務工作之推動與考核。 十七、各項紀錄彙整與保存。 十八、圖書資料管理與維護。 十九、機要文書處理與存管。 二十、車輛調配與維護。 二十一、零用金保管、運用與報銷。 二十二、員、工伙食團之協辦。 二十三、消防安全與環境整潔維護。 二十四、各項慶典之籌辦與會場布置。 二十五、員工薪資核算與通知銀行轉帳。 二十六、各種稅款、捐款、借支款及保險費之扣繳。 二十七、現金收支與保管。 二十八、有價證券及票據收存與保管。 二十九、支票簽發、出納帳冊登記與保管。 三十、銀行存款報單之核對與簽復。 三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三十二、其他不屬各組室事項。 三十三、有關本局文書、研考、庶務財物、出納、工友及車輛管理之業務電腦化。
根據上述內容,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事細則第9條列舉了秘書室所掌理的事項,其中包括了印信之典守、公文收發與遞送、公文繕印、校對及其他例行文書事項之處理、檔案管理與維護、本局營繕工程之辦理、財物購置、保管、核發、報廢變賣與處理、公務用動產、不動產管理與維護、工友(司機)進用、管理、訓練、考核獎懲與工作調配、事務管理工作之檢核、施政計畫之彙報與管制、上級交辦案件、立監兩院及其委員會交辦案件、人民陳情案件、訴願案件及其他重要施政案件之列管與追蹤、新聞剪報、公文時效管制與公文查考、研究發展計畫管制與執行、研究發展成果彙整與報核、行政革新及為民服務工作之推動與考核、各項紀錄彙整與保存、圖書資料管理與維護、機要文書處理與存管、車輛調配與維護、零用金保管、運用與報銷、員工伙食團之協辦、消防安全與環境整潔維護、各項慶典之籌辦與會場布置、員工薪資核算與通知銀行轉帳、各種稅款、捐款、借支款及保險費之扣繳、現金收支與保管、有價證券及票據收存與保管、支票簽發、出納帳冊登記與保管、銀行存款報單之核對與簽復、其他交辦事項、其他不屬各組室事項、有關本局文書、研考、庶務財物、出納、工友及車輛管理之業務電腦化。 根據以上列舉的事項,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的秘書室主要負責處理文書管理、檔案管理、財物管理、人事管理、營繕工程、施政案件追蹤等相關業務。具體來說,秘書室需要負責公文的收發與遞送、繕印、校對、檔案的管理與維護,還包括財物的購置、保管、核發、報廢變賣與處理,以及公務用動產、不動產的管理與維護。此外,秘書室還需要處理工友(司機)的進用、管理、訓練、考核獎懲與工作調配,以及事務管理工作的檢核、施政計畫的彙報與管制。除此之外,秘書室還需處理上級交辦案件、立監兩院及其委員會交辦案件、人民陳情案件、訴願案件及其他重要施政案件之列管與追蹤,並負責新聞剪報、公文時效管制、研究發展計畫的管制與執行,以及各項紀錄的彙整與保存。 參考資料: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事細則》財國財法財字第0904001711A號函 -《行政院鄉鎮縣市公所組織規程準則》 -《民事訴訟法》 -《行政院核定之文書處理手冊》 -《文書管理檔案管理手冊》 -《刑事訴訟法》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