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各科、室及各稽徵所,掌理國說稅稽徵業務有關行政事務。
根據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辦事細則第3條,該局將設置各科、室和各稽徵所,負責處理國說稅稽徵業務相關的行政事務。統籌管理各項業務並協調各單位之間的工作,確保順利執行稅務事務。這些科室和稽徵所的工作範圍可能包括稽徵和徵收稅款、處理稅務申報和登記等相關任務。由於缺乏具體的參考資料,無法提供更具體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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