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業務聯繫之需要,定期召開主管會報,由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科室主管及秘書等核稿人員組成之,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根據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辦事細則第27條,為應業務聯繫之需要,該條規定了主管會報的召開方式和組成成員。該會報由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科室主管和秘書等核稿人員組成,定期召開並可進行臨時召開,參與會議的相關人員可以被通知列席。根據財政部相關資料,主管會報是為了加強內部的溝通和協調,以確保業務順利進行而設立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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