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為應業務需要得隨時組織各種委員會或小組,審議有關事宜。
根據《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辦事細則第 28 條》,該條規定了北區國稅局為了應業務需要可以隨時組織各種委員會或小組,以審議有關事宜。這表示北區國稅局可以根據需要組織相關的委員會或小組,來討論和審議與業務相關的事項。這樣的組織能夠幫助北區國稅局對於相關事務做出更好的決策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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