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組織編制及職務管理。 二、權責劃分及分層負責之擬議。 三、職員派免、遷調、任用、銓審。 四、職員勤惰之考核及記錄。 五、職員獎懲案件之核議。 六、職員考績 (考成) 之擬辦。 七、職員訓練、進修之擬議及籌辦。 八、職員加班、差假及核簽、登記、職日之排定及考查。 九、職員待遇、福利、保險、退休、資遣、撫卹之擬辦。 十、職員薪俸及各項補助之審核。 十一、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管理、移轉、動態陳報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制。 十二、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十三、本局人事人員之任免、遷調、獎懲、考核等擬辦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人事管理及上級交辦事項。
根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辦事細則第12條,人事室負責下列事項: 一、組織編制及職務管理。這包括擬訂與管理組織架構,確定職務分工和職責。 二、權責劃分及分層負責之擬議。這指的是檢討並提出權限和責任的分配方案,以確保工作能夠有效地執行。 三、職員派免、遷調、任用、銓審。人事室負責安排人員的調動、指派和提拔,並確保相應的考核和審查程序。 四、職員勤惰之考核及記錄。這包括對職員的工作表現進行評估和記錄,以確保他們履行職責和達到工作目標。 五、職員獎懲案件之核議。人事室負責審核和決定職員的獎勵和懲罰,以鼓勵優秀表現,並約束不當行為。 六、職員考績 (考成) 之擬辦。這指的是計劃和執行職員的考核,評估他們的表現和能力,以便做出相應的人事決策。 七、職員訓練、進修之擬議及籌辦。人事室負責訂定職員的培訓計劃,推動他們的專業發展,提高工作能力。 八、職員加班、差假及核簽、登記、職日之排定及考查。這包括規劃和管理職員的工作時間,確保合理的加班、休假和工作安排。 九、職員待遇、福利、保險、退休、資遣、撫卹之擬辦。人事室負責安排職員的薪酬、福利、保險和退休計劃,並處理可能的資遣和撫卹事宜。 十、職員薪俸及各項補助之審核。這指的是審核和確認職員的薪酬和各種津貼和補貼。 十一、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管理、移轉、動態陳報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制。人事室負責收集、登記和管理職員的人事資料,並準備相應的報表和文件。 十二、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這包括制定和修訂相關的人事規章和規定,以確保人事管理的運作符合相應的法規和政策。 十三、本局人事人員之任免、遷調、獎懲、考核等擬辦事項。這指的是擬議和執行本局人事人員的任免、調動、獎懲和考核等事宜。 十四、其他有關人事管理及上級交辦事項。人事室負責處理其他相關的人事管理事項,以及上級機關交辦的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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