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信託業法16

快速跳轉

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如下: 一、金錢之信託。 二、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 三、有價證券之信託。 四、動產之信託。 五、不動產之信託。 六、租賃權之信託。 七、地上權之信託。 八、專利權之信託。 九、著作權之信託。 十、其他財產權之信託。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信託業法第16條列舉了信託業務的業務項目,包括金錢之信託、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有價證券之信託、動產之信託、不動產之信託、租賃權之信託、地上權之信託、專利權之信託、著作權之信託及其他財產權之信託。 這些業務項目指的是信託公司在經營信託業務時,可以承接的不同類型的信託業務。其中,金錢之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金錢,負責管理或投資;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金錢債權和擔保物權,負責管理或處分;有價證券之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有價證券,負責管理或處分;動產之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動產,負責管理或處分;不動產之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不動產,負責管理或處分;租賃權之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租賃權,負責管理或處分;地上權之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地上權,負責管理或處分;專利權之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專利權,負責管理或處分;著作權之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著作權,負責管理或處分;其他財產權之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其他財產權的信託業務。 在這些業務項目中,信託公司需要依照不同類型的業務,在交付給客戶的公開說明書或其他投資或運用說明文件中揭露相關的風險事項。此外,信託公司在經營業務時,應與委託人訂定信託契約及其他必要的合約或文件,並按照法律規定向委託人提供相關資料,以確保委託人對業務的了解和知情同意。同時,信託契約應以書面訂定並記載相關事項,未達到法律規定的要求則可能被視為無效。

立法沿革 1

(0890630 制定)

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如下:   一、金錢之信託。   二、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   三、有價證券之信託。   四、動產之信託。   五、不動產之信託。   六、租賃權之信託。   七、地上權之信託。   八、專利權之信託。   九、著作權之信託。   十、其他財產權之信託。

立法理由一、明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範圍。   二、參考日本信託業法第四條、韓國信託業法第十條及日本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之立法。

  • 債權名詞
  • 擔保名詞
  • 不動產名詞
  • 地上權名詞
  • 專利名詞
  • 著作權名詞
  • 財產權名詞
(0890630 制定)

一、明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範圍。   二、參考日本信託業法第四條、韓國信託業法第十條及日本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之立法。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信託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信託業法第 16 條規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如下: 一、金錢之信託。 二、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 三、有價證券之信…」(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信託業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信託業法第 16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