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信託業法 第 32 條

快速跳轉
  1. 1.信託業辦理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其營運範圍以下列為限: 一、現金及銀行存款。 二、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 三、投資短期票券。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2. 2.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對前項金錢信託,規定營運範圍或方法及其限額。

深度解讀

信託業法第32條規定了信託業辦理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的營運範圍。根據該條第一款,這種金錢信託的營運範圍限制在以下幾項:現金及銀行存款、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投資短期票券和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而根據第二款,主管機關在必要時可以對這種金錢信託規定營運範圍或方法及其限額。 有關信託業法第32條的範例,我們可以想像一家信託公司處理一筆金錢信託,但委託人沒有指定具體的投資方式或範圍。根據這條法規,信託公司可以將這筆金錢投資於現金、銀行存款、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短期票券等項目,也可以進行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投資業務。如果主管機關認為必要,也可以對這些金錢信託的營運範圍或方法加以規定。例如,主管機關可以規定金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信託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信託業法第 32 條規定:「信託業辦理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其營運範圍以下列為限: 一、現金及銀行存款。 二…」(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信託業法第 3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信託業法第 3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