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設立標準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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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金融情形,限制信託公司之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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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信託業法第19條」的內容,信託業的增設是受到主管機關的限制,這是考慮到國內的經濟和金融情形。具體的限制規定和相關案例,我目前無法提供。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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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