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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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會內部會務、財務、企劃與其他工作人員之編制及職掌,應訂定組織章則報金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 2.公會執行政府委託辦理事項,得經理事會決議,設置專責單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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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第 7 條,公會應訂定組織章則報金管會備查,該章則內容應包括公會內部會務、財務、企劃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編制和職掌。此外,如果需要執行政府委託的事項,公會可以經理事會的決議,設置專責單位來處理。 參考資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規查詢系統》- 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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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