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稽徵行政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稅捐稽徵共同法規訂定、修正、解釋之研議及各項稅務資訊業務之規劃、協調。 二、租稅教育及宣傳之規劃、執行。 三、稅務行政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四、欠稅限制出境、資訊管理及電子作業。 五、施政計畫之彙報及管制。 六、研究發展計畫之管制、執行及考核。 七、賦稅法規之整理及彙編。 八、其他有關稽徵行政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稽徵行政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稅捐稽徵共同法規訂定、修正、解釋之研議及各項稅務資訊業務之規劃、協調。 二、租稅教育及宣傳之規劃、執行。 三、稅務行政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四、欠稅限制出境、資訊管理及電子作業。 五、施政計畫之彙報及管制。 六、研究發展計畫之管制、執行及考核。 七、賦稅法規之整理及彙編。 八、其他有關稽徵行政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