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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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之查核及管制。 三、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稅務代理人登錄、管理相關業務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業訓練機構之管理。 四、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稅務法令及記帳士法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五、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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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第5條規定了營所稅組的職掌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一、負責營利事業所得稅稽徵作業的規劃和督導。 這項職務涉及到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稽查工作進行計劃和監督。 二、負責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的查核和管制。 這項職務涉及到對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進行查核和管理。 三、管理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稅務代理人的登錄,以及管理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業訓練機構相關業務。 這項職務涉及到對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稅務代理人的登錄和管理,以及對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業訓練機構相關業務的管理。 四、負責解釋和回答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稅務法令和記帳士法法令的疑義。 這項職務涉及到對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稅務法令和記帳士法法令的疑義進行解釋和回答。 五、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的事項。 這項職務涉及到其他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有關的事項。 參考資料: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第5條。
- 營利事業所得稅名詞
- 核名詞
- 代理人名詞
- 法令名詞
- 記帳士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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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