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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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稅捐稽徵法、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行政救濟與違章業務及案件之規劃、審理、裁罰、督導及管制。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 三、違反記帳士法第三十四條案件之審理、處罰及行政救濟之擬議。 四、檢舉人獎金之提成及核發。 五、稅務法令之整理、彙編及適用疑義之研議。 六、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七、其他有關各稅之行政救濟及違章行政事項、法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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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提供的資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法務組的職掌包括以下事項: 一、處理稅捐稽徵法、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行政救濟和違章業務以及相關案件的規劃、審理、裁罰、督導和管制。 二、規劃、執行、督導和管制納稅人權利保護業務。 三、處理違反記帳士法第三十四條的案件,包括審理、處罰和行政救濟的擬議。 四、提成和核發檢舉人的獎金。 五、整理、彙編和研議與稅務法令的適用疑義相關的事項。 六、處理國家賠償案件。 七、處理其他與各種稅收的行政救濟和違章行政事項以及法務事項相關的事項。 這些職掌規定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法務組的工作範圍和職責。有關的參考資料可以是相關的稅務法規和法律條例,例如稅捐稽徵法、營利事業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法等。請注意,上述提供的資料並未提及具體的案例或例子,因此無法提供相關的範例。
- 稅捐稽徵法法規
- 營利事業所得稅名詞
- 所得稅名詞
- 贈與稅名詞
- 營業稅名詞
- 特種貨物名詞
- 行政救濟名詞
- 裁罰名詞
- 納稅者權利保護名詞
- 第三十四條條文
- 核名詞
- 法令名詞
- 國家賠償名詞
- 記帳士法 第 34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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