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 5 條
快速跳轉
營所稅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之查核及管制。 三、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稅務代理人登錄、管理相關業務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業訓練機構之管理。 四、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稅務法令及記帳士法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五、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處務規程第5條主要涉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相關事項。根據這個條文,該處的營所稅組負責以下事項: 1. 負責規劃和監督營利事業所得稅徵收工作。 2. 負責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的審核和管制。 3. 管理會計師、簿記和報稅代理人、稅務代理人的登錄,以及管理與記帳和報稅代理人的專業培訓機構相關業務。 4. 負責解釋和解答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稅務法令和會計師法規的疑義。 5. 處理其他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的事項。 根據此處務規程第5條的解釋,該局營所稅組的主要職責是監督和處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相關事項,包括稽核和管制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管理相關的會計師、簿記和報稅代理人以及稅務代理人的註冊事務,並協助解答法律疑義。參考資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處務規程第5條。
- 營利事業所得稅名詞
- 核名詞
- 代理人名詞
- 法令名詞
- 記帳士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