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 8 條
快速跳轉
法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稅捐稽徵法、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行政救濟與違章業務及案件之規劃、審理、裁罰、督導及管制。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 三、違反記帳士法第三十四條案件之審理、處罰及行政救濟之擬議。 四、檢舉人獎金之提成及核發。 五、稅務法令之整理、彙編及適用疑義之研議。 六、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七、其他有關各稅之行政救濟及違章行政事項、法務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處務規程第8條是指該局法務組的職掌事項,包括稅捐稽徵法、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行政救濟與違章業務及案件之規劃、審理、裁罰、督導及管制、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違反記帳士法第三十四條案件之審理、處罰及行政救濟之擬議、檢舉人獎金之提成及核發、稅務法令之整理、彙編及適用疑義之研議、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以及其他有關各稅之行政救濟及違章行政事項、法務事項。 以資料來源方面,根據國家圖書館所提供的《稅捐稽徵法》修正條文,該法規定了稅務行政救濟的相關事項,包括行政救濟的範圍、救濟程序、救濟結果等。此外,根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公開的業務職掌,也能找到相關資料來源。 例如,根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的說明,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是該局法務組所掌理的範疇之一。這意味著該組負責處理與這兩種稅種相關的行政救濟事項,例如審理、裁罰、督導等。 另外,對於稅務法令之整理、彙編及適用疑義之研議,可以參考財政部公布的稅務法規資料,例如《營利事業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法》等相關法規,以瞭解這些法規的內容、修改情況和解釋等。
- 稅捐稽徵法法規
- 營利事業所得稅名詞
- 所得稅名詞
- 贈與稅名詞
- 營業稅名詞
- 特種貨物名詞
- 行政救濟名詞
- 裁罰名詞
- 納稅者權利保護名詞
- 第三十四條條文
- 核名詞
- 法令名詞
- 國家賠償名詞
- 記帳士法 第 34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