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17

快速跳轉

本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第17條規定南區國稅局實施分層負責制度,按照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這表示該局在執行業務時會按照分層負責的原則,由上層授權給下層機關或人員進行決策。根據上述內容中提及的分層負責要點等相關法規,這個規定是指南區國稅局在處理業務時,遵循分層負責原則,按照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以提高行政效率。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17 條規定:「本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