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辦事細則 第 7 條

稽查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進口、出口、轉運及轉口貨櫃(物)之抽。 二、入出境運輸工具之通關及管理。 三、入出境旅客、船員行李之檢查及通關。 四、轄區內水域、碼頭之巡緝及倉庫之監管。 五、押運業務。 六、緝私船舶與車輛等查緝設備之管理及維護。 七、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八、其他有關稽查事項。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辦事細則第7條的規定,稽查組的職掌事項包括: 1. 進口、出口、轉運及轉口貨櫃(物)的抽核:稽查組負責對進出口貨櫃進行抽查核查。 2. 入出境運輸工具的通關及管理:稽查組負責管理與監督入出境運輸工具的通關手續與管理。 3. 入出境旅客、船員行李的檢查及通關:稽查組負責對入出境旅客及船員的行李進行檢查和通關程序。 4. 轄區內水域、碼頭的巡緝及倉庫的監管:稽查組負責巡邏轄區內水域和碼頭,並監管倉庫的運作。 5. 押運業務:稽查組負責監督和管理押運業務。 6. 緝私船舶與車輛等查緝設備的管理及維護:稽查組負責管理和維護緝私船舶和車輛等查緝設備。 7. 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的處理:稽查組負責處理違章行為和相關的行政救濟案件。 8. 其他有關稽查事項:稽查組負責其他與稽查相關的事項。 根據以上內容,稽查組的職掌主要是負責對進出口貨櫃、運輸工具、旅客行李等進行檢查、管理和監管,並處理相關的違章行為和行政救濟案件。此外,他們還負責管理和維護緝私設備,監督押運業務,以及執行其他稽查相關的事項。 參考資料: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辦事細則第7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