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進用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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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保公司人員之陞遷、升等、輪調等內部管理事項,由存保公司考量單位特性及業務需要,依資績並重、覈實考核、公平程序、適才適所等原則自行訂定相關規定,並報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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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存保公司的人員進用事項如陞遷、升等、輪調等屬於公司內部的管理事項。根據該條規定,存保公司可以根據公司的特性和業務需求,自行訂定相關規定,並且考量資績、覈實考核、公平程序和適才適所等原則。這些規定需要報送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備查。 參考資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進用辦法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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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