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第 2 條」要求特定非公務機關在進行資通安全管理時需遵守相關規定。具體來說,根據本條第一項規定,特定非公務機關的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根據「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辦理。而根據本條第二項規定,特定非公務機關應根據「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的規定辦理,以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的實施情形。 資料來源:財政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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