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庫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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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公庫法施行細則第10條,所指的零星收入的最高限額由公庫主管機關訂定,並且需報請上級公庫主管機關備案。這表示公庫法所定義的零星收入的金額上限由公庫主管機關自行規定,然後再向上級公庫主管機關備案。其中涉及到公庫主管機關的訂定和備案程序等相關事項。具體的訂定和備案程序會根據公庫法相關規定和法規來進行。可參考的相關法條爲公庫法第四條。
- 第四條第一款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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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