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庫法施行細則 第 3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特種基金之劃撥、管理、支用,除依法律條約或設定基金之命令、契約或遺囑規定辦法辦理外;準用本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報告辦法準用本細則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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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基金之劃撥、管理、支用,除依法律條約或設定基金之命令、契約或遺囑規定辦法辦理外;準用本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報告辦法準用本細則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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