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收入退還支出收回處理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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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庫收入退還支出收回處理辦法第7條的規定,對於自行保管使用的款項,如果在年底時有賸餘,支用機關應填寫支出收回書,並將應繳回的款項一併繳還國庫。這些收回的款項應列入會計報告中。 參考資料:國庫收入退還支出收回處理辦法第7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550077)
- 第六條條文
- 債權人名詞
- 國庫法 第 6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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