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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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應按日將簽發國庫支票情形,編製簽發國庫支票清單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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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14條,國庫支票的簽發情形應按日編製簽發國庫支票清單備查。具體而言,該管理辦法規定應該對每日簽發的國庫支票進行登記記錄,並編製相應的清單以供備查和管理。這一措施有助於確保國庫支票的簽發情況得到監控和管理,以促進財政資金的有效運作。該管理辦法的參考資料為《國庫支票管理辦法》,最新版本為內政部財政法規典藏系統於2018年7月23日更新的第10409821480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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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