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捐款獻金收支處理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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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各項捐獻,由各捐獻人或捐獻團體開列捐獻人姓名,地址或捐獻團體名稱地址及捐獻種類數額,匯解中央銀行,列收財政部捐獻戶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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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統一捐款獻金收支處理辦法第4條,國內外的捐獻需要由捐獻人或捐獻團體提供捐獻人的姓名、地址,或捐獻團體的名稱與地址,以及捐獻的種類和數額。這些資料將被匯解到中央銀行,並在財政部的捐獻戶帳中列記。這表示捐獻人或捐獻團體需要提供相關資料並進行匯款,而財政部則會將這些款項記錄在捐獻戶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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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