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 第 11 條(種植菸草區域等之核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種植菸草之種類、面積及區域,由專賣機關視土質、氣候及需要情形核定之,菸草種植人不得加以變更。但經申請准減少種植面積者,不在此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