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船員菸酒供應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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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船員之國產菸酒,應使用印有「供銷海外地區之用」特種包裝,其為洋菸酒者,應加貼免稅專賣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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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灣地區船員菸酒供應辦法第 11 條規定,配售給船員的國產菸酒應使用印有「供銷海外地區之用」的特種包裝。如果是洋菸酒,則應在包裝上加貼免稅專賣憑證。 範例參考資料:我找不到與該法條有關的具體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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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