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船員菸酒供應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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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贈送國外親友請配之菸酒,公賣局得視庫存情形,以每人每一航次菸貳條、酒貳瓶之原則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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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地區船員菸酒供應辦法第 5 條,船員可以贈送菸酒給國外的親友,並且公賣局可以依照庫存情況,以每人每一航次菸貳條、酒貳瓶的原則供應。這意味著船員在航行期間,可以享有一定數量的菸酒供應,但具體的數量則視公賣局的庫存情況而定。如果庫存不足,船員可能無法得到足夠的菸酒供應。可參考的資料例子為臺灣地區船員菸酒供應辦法全文,可在相關法律資料庫或政府網站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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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