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製廠商應依規定設置並保存足以正確計算菸酒稅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
根據菸酒稅法第11條,產製廠商有責任依照規定設立並保存有助於正確計算菸酒稅的帳簿、憑證和會計紀錄。這意味著產製廠商必須確保他們的記錄是準確、完整和能夠被稽查機關審查的。如果產製廠商違反這項規定,他們可能會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罰款。 舉例來說,如果一家酒廠並未按照要求保存正確的帳簿和憑證,或者他們的會計紀錄存在缺漏或錯誤,那麼稽查機關可能會認定他們不能提供正確的稅款申報,從而可能觸犯菸酒稅法第11條。這樣的違規行為可能會導致該酒廠需要支付罰款或面臨其他相應的法律制裁。
產製廠商應依規定設置並保存足以正確計算菸酒稅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
立法理由國產菸酒之菸酒稅由廠商按月自行納稅申報,爰明定產製廠商應設置並保存足以正確計算稅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
國產菸酒之菸酒稅由廠商按月自行納稅申報,爰明定產製廠商應設置並保存足以正確計算稅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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