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產菸酒類稅條例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菸類製造商及刨菸絲商,其須增減產量者,應即報請經征機關准,不得私自增加釀具或刨具。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