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菸酒類稅條例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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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民因自食欲於家內釀酒者,應先將釀額及釀製時期報經當地經征機關核准依法納稅後,方准開釀,但每家每年之釀額不得超過一百市斤,並不得對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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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產菸酒類稅條例第6條,任何人民在家中釀酒需先向當地稅務機關報備釀酒額及釀製期限,並在依法納稅後才能開始釀造。每個家庭每年的釀酒額度不得超過一百市斤,且不得對外銷售。 範例資料:一個人在家製作了一升的米酒,他需要事先向當地稅務機關報備這個釀酒量及期限,並納稅後方能釀造。另外,他在一年內只能製作不超過一升的米酒,且不得將其出售給其他人。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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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