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菸酒稅稽徵規則11

快速跳轉

紙菸以千支為計稅單位;菸絲、雪茄以公斤為計稅單位;其他菸品無支數者以公斤為計稅單位,有支數者以公斤或千支為計稅單位,但每千支重量如逾一公斤應以公斤計算,如未達一公斤應以千支計算。不足千支或公斤者,按比例課徵。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菸酒稅稽徵規則第11條規定了不同種類的菸品的計稅單位。根據該條規定,紙菸以千支為計稅單位,菸絲和雪茄以公斤為計稅單位。其他菸品如果沒有支數,則以公斤為計稅單位;如果有支數,則以公斤或千支為計稅單位。但是每千支的重量如果超過一公斤,則以公斤計算;如果不到一公斤,則以千支計算。如果菸品不足千支或公斤,則按比例課徵稅款。 例如,假設一個菸品以公斤為計稅單位,如果該菸品的每千支重量超過一公斤,那麼就以公斤計算稅款。如果每千支重量不到一公斤,則以千支計算稅款。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菸酒稅稽徵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菸酒稅稽徵規則第 11 條規定:「紙菸以千支為計稅單位;菸絲、雪茄以公斤為計稅單位;其他菸品無支數者以公斤為計稅單位,有支數者以公…」(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菸酒稅稽徵規則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