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第 1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依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這個問題,根據所提供的內容,我無法得知該法條的具體內容以及相關資訊。因此,我無法提供對該法條的逐條釋義。對不起,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第四十一條第三項條文
- 菸酒管理法 第 41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