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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稅捐稽徵法 第 45 條

  1. 1.依規定應設置帳簿而不設置,或不依規定記載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並應通知限於一個月內依規定設置或記載;期滿仍未依照規定設置或記載者,處新臺幣七千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再通知於一個月內依規定設置或記載;期滿仍未依照規定設置或記載者,應予停業處分,至依規定設置或記載帳簿時,始予復業。
  2. 2.不依規定保存帳簿或無正當理由而不將帳簿留置於營業場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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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稅捐稽徵法第45條規定營業人應設置並依規定記載帳簿,違反者先罰三千至七千五百元並限期補正,仍未補正將升級罰鍰直至停業。

Q · 開店沒記帳會怎樣?

依稅捐稽徵法第45條第一項,應設置帳簿而不設置或不依規定記載者,先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並通知一個月內補正;期滿仍未補正,升級為七千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再限期一個月;仍未補正即予停業處分,至依規定設置或記載帳簿時始予復業。第二項另就不依規定保存帳簿、無正當理由不將帳簿留置營業場所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白話解讀

從你拿到統一編號的那一刻起,你就背上一個多數小老闆從沒被告知的義務:依法設置帳簿並逐筆記載收支。沒做的後果是三段式處罰,第一次罰 3 千到 7.5 千,並要求一個月內補做。沒補?升級到 7.5 千到 1.5 萬。再沒補?直接停業,要等你依規定設置或記載帳簿才能復業。停業聽起來輕,對小店是致命的:房租照繳、員工沒收入、客戶轉單,停業一個月可能就讓一家店倒。第二項處理另一個情境:帳做了但沒妥善保存(火災燒了、員工離職帶走、搬家搞丟),無正當理由的話罰 1.5 萬到 6 萬。國稅局的查核期間是 5 年,意思是你今天的每一筆交易紀錄都要留到 5 年後。107 年修法後,帳簿已經不需要事前送國稅局驗印(節省成本),但這也意味著「自己做、自己存、自己負責」的個體戶責任更重了。

法律定性

稅捐稽徵法第45條是針對營利事業「帳簿義務」的處罰規範,將設置、記載、保存三項義務拆成獨立紅線:第一項以三階段累進處罰(罰鍰→升級罰鍰→停業)逼迫設置與記載,第二項就帳簿保存不當或不留置營業場所另定罰鍰,構成稅務稽徵帳證體系的基礎強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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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接案SOHO族要記帳嗎?

看你的營業狀態。偶爾接案、年收不高可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記帳義務較輕;若持續經營、有店面或固定客戶、年銷售達標,依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應辦理營業登記,登記後本條即生效。內行人提示:用財政部營業登記門檻表自我檢核,跨門檻而未登記,被查到不只罰本條,還會被補徵營業稅加處罰鍰。

Q2帳簿弄丟了會被罰多重?

第二項罰一萬五千到六萬元,但前提是「無正當理由」。火災、水災、報案的失竊、員工帶走有報警紀錄等都可主張正當理由。國稅局看的是證據不是說法。內行人提示:發現帳簿遺失或毀損當下立刻拍照、報警、保留保險理賠與原始憑證副本,事後補做的證據在法庭上力道差很多。

Q3稅捐稽徵法第45條罰多少?

第一項三千至七千五百元起,升級為七千五至一萬五千元,最重停業;第二項一萬五千至六萬元。

Q4稅捐稽徵法45條第一項和第二項差在哪?

第一項罰未設置/未記載且三階段累進到停業;第二項罰未妥善保存或不留置帳簿,單次罰鍰。

Q5什麼叫依規定設置帳簿?

依所得稅法第21條與會計帳簿憑證管理辦法設置法定種類帳簿並逐筆記載,純記事本式記錄可能不被認可。

Q6停業處分是什麼意思?

對屢經限期仍未設帳/記帳者命其停止營業,至依規定設置或記載帳簿時才准復業。

Q7收到帳簿輔導函或處分怎麼辦?

一個月補正窗口內委請會計師依銀行流水、發票存根、進銷貨單重建並記載帳簿,阻斷升級。

Q8帳簿被員工帶走怎麼處理?

立刻報警取得報案三聯單,通知國稅局說明並請求合理重建期間,重建過程是免罰舉證關鍵。

Q9停業處分要多少代價?

停業期間房租、人事照付且客戶流失,對小店常是致命成本,遠高於補正所需的會計師費。

Q10怎麼證明帳簿毀損有正當理由?

保險理賠紀錄、消防或水電維修證明、報案紀錄、現場照片,越早蒐集力道越強。

Q11稅捐稽徵法45條 vs 第44條差在哪?

45條罰帳簿(設置/記載/保存)義務,44條罰憑證(給與/取得/保存)義務,兩條可並行處罰。

Q12稅捐稽徵法45條 vs 46條差在哪?

45條罰沒做帳,46條罰你做了帳卻拒絕提示、拒絕調查,違反時點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first_paragraphsecond_paragraph
規範行為未設置帳簿或不依規定記載不依規定保存、無正當理由不留置營業場所
處罰結構三階段累進:罰鍰→升級罰鍰→停業單次罰鍰
罰鍰範圍3,000–7,500 起,升級 7,500–15,000,最重停業15,000–60,000
補救關鍵一個月內補正可阻斷升級舉證「正當理由」可主張免罰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法人税法第126条・所得税法第148条(帳簿書類の備付け・保存義務)
🇰🇷 韓國국세기본법 제85조의3(장부 등의 비치·보존)
🇨🇳 中國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19条・第60条(账簿设置义务及罚则)
🇩🇪 德國Abgabenordnung (AO) §§ 140–147(Buchführungs- und Aufzeichnungspflichten)
🇫🇷 法國Livre des procédures fiscales art. L102 B / CGI art. 54(obligations comptables)
🇺🇸 美國Internal Revenue Code § 6001(Requirement to keep rec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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