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 第 48 條(短期投資有價證券之估價)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短期投資之有價證券,其估價準用本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辦理,在決算時之價格遇有劇烈變動,得以決算日前一個月間之平均價為決算日之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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