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所得之計算,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以收付實現為原則。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3條規定,執行業務所得的計算原則是以收付實現為基礎,除非本辦法有其他規定。收付實現是指在收入或支出實際發生時才能計算。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執行業務所得的計算符合實際情況。例如,如果有一筆收入尚未實際收到,則不能將其計算為執行業務所得,只有在實際收到款項時才能計算為所得。這樣可以確保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時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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