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課稅貨物完稅價格評定規則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產飲料品容器成本、受託打造車身或特殊型式車輛,以及冷暖氣機用主機等之通常價格之標準,主管稽徵機關應蒐集有關資料定期分析檢討,如遇漲跌幅度達百分之十以上時,應檢附有關資料,研擬調整通常價格標準意見,送請財政部賦稅署貨物稅評價委員會評定。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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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飲料品容器成本、受託打造車身或特殊型式車輛,以及冷暖氣機用主機等之通常價格之標準,主管稽徵機關應蒐集有關資料定期分析檢討,如遇漲跌幅度達百分之十以上時,應檢附有關資料,研擬調整通常價格標準意見,送請財政部賦稅署貨物稅評價委員會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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