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第 15 條(因公死亡應具證書)
被繼承人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任務死亡,而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後段加倍減除其免稅額者,繼承人應提出被繼承人死亡時,服務機關出具之執行任務死亡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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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5條的規定,如果被繼承人是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任務而死亡,在計算遺產稅免稅額時可以加倍減除。然而,繼承人需要提供被繼承人死亡時服務機關所出具的執行任務死亡證明書作為證明文件。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警察因執行任務而死亡,他的繼承人可以在計算遺產稅時將免稅額加倍減少。然而,繼承人需要提供被繼承人死亡時警察機關所出具的執行任務死亡證明書作為證明文件。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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