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57 條(稅捐等之優先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納稅義務人欠繳本法規定之稅款、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利息及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依法應徵而尚未開徵或在納稅期限屆滿前應納之稅款,均應較普通債權優先受償。

起訴書實戰
90 人 正在學習
陳樂樂
起訴書實戰
陳樂樂 · 3 小時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57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已有 57 人用 AI 分析此法規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納稅義務人「欠繳本法」規定之稅款、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利息及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依法應徵而尚未開徵或在納稅期限屆滿前應納之稅款,均應🌂較普通債權優先受償。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