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24

快速跳轉
  1. 1.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出租財產所收取之押金,應按月計算銷售額,不滿一月者,不計。其計算公式如下: 該年一月一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12 銷售額=押金×────────────────────── 1+徵收
  2. 2.本法第四章第二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出租財產所收取之押金,應按月計算銷售額,不滿一月者,不計。其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押金× 該年一月一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 12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24 條所述,此條款規定了出租財產所收取的押金應按月計算銷售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銷售額 = 押金 × (該年一月一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 ÷ 12)。這意味著押金收入需要按照當年一月一日的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除以 12 來計算銷售額。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滿一個月,則不計算銷售額。以下是一個與參考資料相關的例子: 假設某營業人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從客戶那裡收到了一筆 10,000 元的押金,並且該年的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為 2%。根據上述公式,可以計算出該筆押金的銷售額如下: 銷售額 = 10,000 × (0.02 ÷ 12) = 16.67 元 因此,這筆押金的銷售額為 16.67 元。

  • 押金名詞
  • 徵收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24 條規定:「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出租財產所收取之押金,應按月計算銷售額,不滿一月者,不計。…」(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2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