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統一發票中獎之獎金、各項宣傳、資料調查及稽查之費用、檢舉之獎金、統一發票發售及專責單位所需經費,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中提出百分之三,以資支應。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