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法 第 38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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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土地稅法第 38 條已於民國 78 年(1989-01-30)刪除,原規範空地荒地土地增值稅加減徵機制,現由平均地權條例空地稅、土地法荒地稅、農業發展條例承接。
Q · 土地稅法第 38 條還能用嗎?
土地稅法第 38 條已於民國 78 年(1989-01-30)全文修正時刪除,現行法規不存在此條。原本規範的荒地、空地土地增值稅加減徵機制(未改良利用加徵 10%、有改良利用減徵 20%),相關政策目的已分別由平均地權條例的空地稅、土地法的荒地稅、農業發展條例的農地免稅機制接手,更具體有效。若你在舊判決書、舊教科書、舊函釋看到本條,請視為歷史脈絡參考。
白話解讀
這條法律已經在民國 78 年全文修正時被刪除了。它原本處理的是荒地、空地的土地增值稅加減徵問題:買了空地荒地不開發就賣出的加徵 10%,有改良利用的減徵 20%。後來被刪除的原因是:同樣的政策目的已經透過農業發展條例的農地免稅、平均地權條例和土地法的空地稅荒地稅制度達成,沒必要重複課徵。如果你在舊判決或舊教科書看到這個條號,記得它已經是歷史,現行法規裡沒有這條的蹤跡了。
法律定性
土地稅法第 38 條原為民國 66 年制定時設計之土地增值稅加減徵條款,針對空地未改良利用即出售者加徵 10%、有改良利用者減徵 20%,目的在以稅率手段促進土地改良利用。本條已於民國 78 年(1989-01-30)全文修正時刪除,現行政策由平均地權條例空地稅、土地法荒地稅、農業發展條例農地免稅機制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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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土地稅法第 38 條還能用嗎?▾
不能。本條已於民國 78 年(1989-01-30)全文修正時刪除,現行土地稅法不存在此條。原規範由平均地權條例空地稅、土地法荒地稅、農業發展條例農地免稅機制承接。
Q2土地稅法第 38 條被什麼條文取代?▾
空地稅機制由平均地權條例(特別是第 21 條至第 24 條)承接、荒地稅由土地法第 173 條規範、農地免稅由農業發展條例第 37 條規範。三條分工後比原第 38 條的單一稅率加減徵更精準。
Q3土地稅法第 38 條為什麼被刪除?▾
避免雙重懲罰與重複課徵。民國 78 年修法時立法者認定平均地權條例、土地法、農業發展條例已有空地稅、荒地稅、農地免稅機制,繼續保留第 38 條的土地增值稅加減徵會造成「同一行為被多部法律重複處理」,故予以刪除。
Q4土地稅法第 38 條是什麼?▾
本條已於民國 78 年(1989-01-30)刪除,原規範空地荒地土地增值稅加減徵機制,現行法規不存在此條。
Q5土地稅法第 38 條原本規定什麼?▾
民國 66 年制定時規定:空地未改良利用即出售加徵土地增值稅 10%、有改良利用減徵 20%,目的促進土地利用。
Q6什麼叫空地未改良利用?▾
依當時規範,指都市計畫範圍內可供建築而未建築或未為相當利用之私有土地,標準參考平均地權條例第 3 條空地定義。
Q7土地稅法第 38 條和平均地權條例的空地稅是同一回事嗎?▾
不是。第 38 條是土地增值稅加徵 10%(移轉時課),平均地權條例空地稅是地價稅加徵(持有期間每年課),課稅時點完全不同。
Q8土地稅法第 38 條怎麼查到原始條文?▾
進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 搜尋「土地稅法」進入沿革頁,點選民國 78 年前版本可看刪除前完整條文。
Q9舊判決引用土地稅法第 38 條怎麼處理?▾
判斷案件事實發生日期。民國 78 年 1 月 30 日前發生的事實,判決引用本條為正確歷史適用;之後發生的事實援用本條則錯誤。
Q10現在空地未改良利用即出售要如何被課稅?▾
持有期間依平均地權條例空地稅機制按地價稅加徵 2-5 倍;移轉時依現行土地稅法第 28 條以下課徵土地增值稅,不再有第 38 條加徵 10% 的設計。
Q11怎麼判斷舊文獻是否仍有效引用第 38 條?▾
看文獻論述對象與時間點:若論述民國 78 年前事實,引用有效;若用本條主張現行論點,則該引用已過時應改援平均地權條例或土地法。
Q12土地稅法第 38 條 vs 平均地權條例空地稅哪個現行有效?▾
平均地權條例空地稅現行有效(按地價稅加徵);土地稅法第 38 條已刪除。兩者連課稅時點都不同,第 38 條是移轉時、空地稅是持有時。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feature | old_article_38 | current_replacement |
|---|---|---|
| 適用狀態 | 已刪除(1989-01-30) | InForce |
| 規範對象 | 空地未改良 / 已改良 | 空地稅、荒地稅、農地免稅分別規範 |
| 稅率處理 | 土地增值稅加 10% / 減 20% | 平均地權條例空地稅按地價稅倍增 / 農發條例農地免稅 |
| 現行依據 | (無) | 平均地權條例 21、土地法 173、農業發展條例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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