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都市土地編為前條以外之其他用地合於下列規定者,仍徵收田賦: 一、於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公布施行前,經准徵收田賦仍作農業用地使用。 二、合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作農業用地使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