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祖先遺留共有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標準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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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祖先遺留共有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標準第2條規定,當農村社區的共有土地在重劃後進行整體開發建築後,第一次發生土地移轉時可以享受減徵土地增值稅的優惠,在已繳納土地增值稅後,可以再減免百分之二十的稅款。該條規定是為了鼓勵農村社區的土地重劃和開發,以提供良好的公共設施和居住環境。 一個與這個條文相關的範例是台灣新北市金山區的農村社區重劃案。根據新北市政府的官方資料,金山區的農村社區在進行土地重劃後,進行了整體開發和建築。當整體開發完成後,如果這些土地發生第一次移轉,移轉者可以享受百分之二十的土地增值稅減免。這項減稅措施是為了鼓勵農村社區的土地重劃和重新整理,以改善農村社區的設施和居住環境。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網站)
- 土地增值稅名詞
- 減徵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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