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記帳士法 第 2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記帳士有第二十六條情事時,利害關係人、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或記帳士公會得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報請主管機關交付懲戒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