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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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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專業訓練單位得就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一項或二項以上,開辦專業訓練課程。
  2. 2.除有特殊情形外,專業訓練課程應按季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記帳士法第35條規定之管理辦法第26條有以下兩項規定: 1. 專業訓練單位可以開設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專業訓練課程,並且可以開設一個或兩個以上的專業訓練課程。 2. 除非有特殊情況,專業訓練課程應該每季度舉辦一次。 這條規定的一個實際範例可能是:專業訓練單位可以開辦一個財務會計專業訓練課程和一個稅務專業訓練課程。其中,財務會計專業訓練課程每年春季季度舉辦一次,而稅務專業訓練課程則每年秋季季度舉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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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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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第 26 條規定:「專業訓練單位得就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一項或二項以上,開辦專業訓練課程。除有特殊情形外,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第 2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