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 3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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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得派員瞭解或抽查其轄區內專業訓練單位辦理訓練計畫之執行情形,該單位應予協助並提供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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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所規定之管理辦法第30條,國稅局有權派員瞭解或抽查其轄區內專業訓練單位辦理訓練計畫的執行情形。根據這項規定,專業訓練單位應該協助國稅局的檢查工作,並提供相關資料。例如,國稅局可以派員到記帳士訓練學校,檢查他們是否按照法律規定提供相關的專業訓練,並要求學校提供相關的執行情況資料。這樣的檢查旨在確保記帳士訓練單位遵從法律要求,並提供高品質的專業訓練。
- 國稅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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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